官司应该在原告所在地打还是被告所在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2:41:58
朋友因为购买了一台机器,但购买后因机器不好用,所以一直未付清余款,最近厂家说要起诉朋友,厂家说要在北京起诉,朋友是河南郑州的,厂家是北京的,朋友说合同上说如果有纠纷要在甲方也就是厂家所在地打,请问合同是否有违法律?到底应该在哪儿打?朋友因为机器不好用拒付余款是否有法律依据?

不违背法律,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纠纷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机器不好用,对方就是违约,可依据此解除合同,或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让对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机器。但是你朋友需要证明机器确实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