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中的宰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02:16
历史书上说,中书,门下,上书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可后面又说“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利一分为三,三省的长官大都品级较低”。那到底使有几个宰相啊?

唐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解决皇权与相权的争端,采取设立三省六部制以分割宰相的权力。
唐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长官成为宰相。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议,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简单来说,三省的首脑都相当于宰相,不过都是叫一些奇怪的名字,他们的职位都不高,最大的时候也只是正二品。

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但权利只是相当于先前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