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网络信息安全重在管理制度,怎么说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4:49:57

第一条: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二条:校园网络的所有工作人员及校园网络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第三条: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四条:校园网络的工作人员和校园网络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按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办公室按章依法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五条:凡接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及局域网的安全管理适用于本条例。

第六条:在校园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环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七条:禁止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第八条: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络。

第九条: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校园网络资源。

第十条:校园网络用户必须遵守学校网络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校内接入校园网部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及信息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校园网络必须保证节点设备12小时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

第十三条:校园网络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第十五条: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校园网络用户应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

第十六条: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