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出离职后,老板总刁难我,如何让自己的状态变得主动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5:39:28
我在试用期里提出离职,老板说要给他一个月的时间。第二天我说能不能快一点,他说一周到二周。可是现在他在我的工作范围内做手脚,也许是为了让我的同事误解我。可老板就呆在我傍边盯住我,事情做完后,我就觉得有点奇怪。难道是为了找一个炒我鱼的理由吗?现在估计同事认为是我做的了,可我是按照老版的意思做的。如果老板还反过来责问我的话,我该怎么回答?
我看到合同上写,试用期里,提前3 天书面通知。现在老板也没给我什么离职申请表,我是不是应该去问他要啊?
反正现在的情况,就是跟我说话的同事也少了,还针对我,注意我的一举一动,好像我哪里都会出错。
我就是怕他不给我算这几天的工资,
他会不会给我拖到满一个月后在把我辞了呢。
我自从说了辞职之后,我就开始表现好一点,可他有时候的行为,已经不把我当“自己人”了,派我做一些杂事。我也就忍了。
我记得,以前有个同事他要离职了,老板就刁难他,他一句也不说,就照做。
我就是想变得主动点,能在这几天里结束离职的事情。如何做又能拿到我的工资又不会刁难我呢?
我真想明天就去说我做最后天了,可不可以呢,要不要弄什么证据呢?
你的意思就是,我明天就可以不去上班了罗。
那我的工资怎么办,我第二个月的工资,和第三个月里几天工作的工资,还有我的劳动手册,还有是不是要什么离职证明。

呵呵。我觉得是你多虑了。
1.如果你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走人。不需要提出离职。所以你老板没必要刁难你
2.除非你特别有能力,否则一个刚工作几天的员工,老板没必要找理由不让你走人
3.如果老板要炒掉你,那么他将要倒贴你三个月的工资。

所以我感觉是不是你太多虑了。直接把你要走的理由说出来。然后到财务科结算工资。我相信老板不会有任何理由刁难你。因为你毕竟还在试用期。

感觉楼上的是在乱答,汗,一点没法律依据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签的合同上也写了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可以离职,说明公司的规定还是合法的,但是你们老板要求一个月时间的做法不对。
你这边需要注意的是:
(1)、口说无凭。辞职申请以书面形式写好给老板。做得绝一点,你甚至可以群发邮件给同事说明你要离职,证明你早已提出过辞职。根本不用等老板给你什么《离职申请表》。你现在如果没有书面提出辞职的东西,将来老板就能说你没提出过辞职。
(2)、别和老板把关系弄僵。他要做什么,你就顺着意思去做就是。三天一满你就可以自己离开。他没有权力强迫你在法定标准之外继续工作。
2、做了几天就有几天工资。
如果公司不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你自己辞职的话,不需要公司给你离职证明,只要你自己递交辞职信。如果是公司辞退你,你一定要索取辞退证明。

和同事打好关系吧 把事情原由和同事说清楚 相信他们会理解你的
毕竟下级对上级都是有不满的 应该团结起来啊
再说你都是要走的人了 不妨找点折中的办法既完成老板的任务又不得罪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