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专业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32:06
我有老公与女网友的聊天记录,有对方的电话码和他们见面前的通话时间记录.老公是执法部门的一个中层,他在法院有很多的人际关系.对我会不利吗?( 女儿上中学,我是一个家庭主妇)
此类证书在未有律师在场及公证处人员在场的情况下 在法院很难被采纳 并且保证书中有太多为霸王条款 根据婚姻法 即使丈夫对妻子不忠也不可能赔偿所有财产 若有儿女 最多为70% 何况保证书中未有对妻子的行为及日后出现不忠作出出发描写 所以在起诉法院时 你丈夫的律师会直接了当的提出此书为霸王条款 是丈夫为了保持家庭和睦不离婚而被迫签定 法院会接受你丈夫的陈诉
再者 你未抓到你丈夫有外遇的证明 所以你在婚姻的受害方也站不住脚 并且是你想主动离婚 所以你丈夫反到可辩驳为他是婚姻的受害方
第3 你们又签定了“离婚后所有财产归女儿所有” 此协议又是在未有律师、公证处办理 属于你与他的私人协议 在法律意义上也属于霸王条款 因为子女岁数未满18一般都归属母亲 剥夺所有财产后 你丈夫将没有任何积蓄用与生存和发展 所以在开庭后你丈夫的律师也会再次申诉此为为维护家庭延续再次签定的霸王条款 使你在法庭的诚心度上大受打击
实话说 离婚官司一般婚姻受害方最多得到双方共同财产70% 在世界上也从未有过剥夺一方全部资产变相逼迫对方去自行了断的做法 而且法律一向无视私人签定的霸王条款协议 而且你协议中 “丈夫必一次性支付妻子违约金80万”把爱情与家庭以金钱来等价使的你的协议变的无力 而且势力 你是在逼迫法官瞧不起你去偏向你丈夫
所以你想离婚想多得财产的 只有2种路线 1找到你丈夫的外遇证据 可以找私家侦探或找朋友帮助 在有外遇的情况下女儿的归属基本必为你所有 财产分得最少60% 2在实在找不到外遇情况下 必须由你丈夫先提出离婚 那么你就是婚姻的受害方 显示出你未想离婚 在赔偿方面可以多得精神损失费 此两张霸王协议不建议在开庭拿出 以免让法官认定你是为钱离婚 把感情看成金钱 势力 霸王条款欺压家庭 儿戏婚姻等不良影响而偏向你的丈夫 但若有了你丈夫的外遇证明则可以把2证书列出 证明你丈夫有“前科”嫌疑 为给与压力被迫让其签定 结果其不思悔改再犯 特请法律给予裁决 愿把财产权归属女儿以表自己并非为钱财而离婚 并且是愿能分得70% 这样在开庭时很能站的住脚也很受法官的同情
在判决时虽然判定是根据法律依据 但判得的赔偿一般为法官商酌处理 你若是能得到他们的同情及好感 你会在法院得到很大的优势
你只要主张那张纸条并非玩笑时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