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专业法律人士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45:09
曾经报过一个北京的网校学习CPA,因我自己的原因不想学了,但网校方面说只能退一半费,协商许久,仍未有结果。打算起诉,简单咨询过,都说是我违约,虽然我是违约,但我一节课没有听,是不是相当于未享受服务,为什么就要减半退费呢?该规定在招生简章中没有,在报名须知里边有,而且该规定说如果是现场听课的学员可以退,网络和函授班不能退,这是否涉嫌歧视消费者?
现在想征求一下法律人士的意见,非法律专业人士勿扰,想知道一下如果起诉的话,从合同法的角度和歧视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胜率有多少?或者还有什么方法?
谢谢!
难道对于这种未享受服务也概不退费的霸王条款毫无办法吗? 开瓶费不也是作废了吗?

胜诉机会很大:
结合,合同法与消法的法条法规维权抗辩。
一、网校的合同都是网络程序机械化定型的,只能接受,不存在协商一致。
二、退一半这种合同法应属霸王条规。
三、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好像是合同额的30%,当然有实质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违约金。
四、当然根据消法你根本就没有消费过,没有产生费用。
五、胜率很大。
六、可到消委投诉,申诉。通过消委解决最好。
七、投诉,申诉不成到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诉仲裁。
八、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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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过程中,写文章发网络,写经验批事实诉之于广大网友取得支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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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强力支持你维权。找个律师咨询,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帮你更清楚的分析问题,只要有律师接你的案子,把握80%。

合同上都写了 你基本是没可能胜的
法律要是能用想的还要法律干什么

他明确告诉你了的啊 合同法上就是这么规定的,你要是不愿意当时就不该同意

没可能胜诉

这里面并没有什么歧视消费者的问题,你和学校签合同,也就是认同合同中的条款,而合同里的这条规定也并不违反合同法中的有关禁止性规定,而且又是因为你的原因解约的,所以你就认了吧,能退你一半就不错了。

必须要遗憾的告诉你,你要违约的话,退回你一半的话,你告不赢的。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一般来说报名网校的话,也有网上的注册程序,要你经过一个一个的程序,也要你同意一个一个的条款才能通过注册。所以,你就是认可了这些协议条款的(里面应该包括了这些东西)。从是否涉嫌歧视消费者的角度看,也没有这个问题。首先,这是两种不同的服务模式,当然可以规定不同的条款;其次,你也是同意了这样的协议,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此为答复!

这里面不涉及歧视消费者的事。你和网校就是一个合同关系,既然签订了合同,就表示你同意里面的条款,而且是你自己的原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