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解答如何获得劳动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2:36:34
本人一年劳动合同期满,至今有一个半月了,原合同说明公司要主动提出续签固定合同,但公司方至今没有动静。我也没有主动提出。
在这样的情况下算是合同终止了吧,然后最近公司人员不稳定,也有干脆辞职的想法,但希望看看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翻了翻劳动法,对下面几条希望有专业人士能给予指导,谢谢咯!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是的,你这样是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
不过并不能因此便认为自动续签,当然这里你的公司方存在着过错。而你应该主动提醒你的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拒签只是对于低于原合同条件的情况下,你提出异议,而公司在一个月内如果不更改合同,而且继续与你保持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至3个月,这个时候,即使你主动提出离职,公司方也需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额是半个月的工资等额,超过3个月,需付出一个月工资等额,还是得按劳动合同来。
你这样就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这年头经济不景气,如果还是要走,要有找下一份工作的心理准备咯!
祝你好运~!

虽然你的劳动合同已经满了,但是你还在单位工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还在工作就是续签了合同,已经过一个多月单位没给你签订续签的合同是单位的过错,需负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的意思是单位用同等于或者高于原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或者约定的其他条件,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不愿意的话就无经济补偿。低于原劳动合同条件与员工续签而导致员工不肯续签,这个需要经济补偿。
通俗讲,在不低于原合同条件下,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员工不续签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