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法中职工离职的补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17:24
我妈妈在一家企业做了14年。现在因为一些事情,在未满合同期的情况下,主动辞职。按劳动法47条中的规定。合同期满是可以拿14个月的年平均工资。如果是像我妈这种情况。是否有相应的补偿?
非常感谢这位胡律师的回答,,请问,如果到合同期满,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如果你妈妈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你妈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妈妈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那么是12个月的3倍该市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你妈妈的月工资没有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么是14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税前收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14年的不存在合同期满,超过10年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永久录用,如果要辞退的话就要补偿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个人离开的话就没有。

你母亲是属于自离而不由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得不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