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向单位追讨以前的保险金吗??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58:38
我在02年进入某局下属的二层机构某中心上班。当时此局是个二级机构,挂靠在发改委下,局里人事财务属发改委管。我所在的中心是属局里管辖,属自收自支单位。但05年元旦开始,此局脱离发改委,独立了出来,人事财务自己撑握,我中心也改为财政全额拔款,由局里统一财权。
由于我一直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帮我交纳各类保险,08年新劳动合同法出台,我向局里提出签订合同,局领导很不高兴,因为当时也到08年3月份了,经过协商,局里也同意签订合同,时间是从08年1月1日到08年12月31日,并在合同里说明交纳社保。但最后只帮我交了08年的养老保险。08年12月22日,单位给我发了通知说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我想问一下,象我这种情况,我能向单位要求帮我补交02年到08年的养老及医疗得社会保险和劳动补偿金吗?(02年到07年的养老保险是我自己出钱交的)
我是自己交了,但单位是不是应该补这钱给我呢,我可以重复再交一份吗???
由于我一直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帮我交纳各类保险,08年新劳动合同法出台,我向局里提出签订合同,局领导很不高兴,因为当时也到08年3月份了,经过协商,局里也同意签订合同,时间是从08年1月1日到08年12月31日,并在合同里说明交纳社保。但最后只帮我交了08年的养老保险。08年12月22日,单位给我发了通知说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我想问一下,象我这种情况,我能向单位要求帮我补交02年到08年的养老及医疗得社会保险和劳动补偿金吗?(02年到07年的养老保险是我自己出钱交的)
我是自己交了,但单位是不是应该补这钱给我呢,我可以重复再交一份吗???
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诉讼,都只支持补交社保,而不是现金补偿
由于你都已经自己交了,那么想要补偿金是不行了
补充:
根据社保的规定,单位只有义务补交,没有义务补现金给你的
重复交是不行的
不能重复交的。之前你自己交了,可以向单位索要这部份的补偿金。不过依你的情况看,单位补偿给你的可能性不大。
这种情况就要找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来上诉。但重要的是取证。你要有02年到07年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证据,如领工资时的签字原始单据了,单位的考勤记录了,等等的。如果证据确凿,就可以告你们单位不遵守劳动法。至于补偿,要看到时候怎么仲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