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签订合同我该有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7:09:19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将近六年,期间无法定休息日,也无加班费,更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发工资没有工资单,是现金,也无工作证。最近老板要想收手不做了,打发我们,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对我最有利的办法是什么,谢谢,如果我要到劳动局维护我的权益我该提供什么证据

首先,你要确定自己自2008.1.1起工作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如果有书面证据证明那你老板除了要加倍给你工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在员工上岗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付给工资,超过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动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还成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他不能任意开除你,如果要你离职也需要给你补偿金的。你可以到相关的劳动仲裁机构咨询,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