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铺面纠纷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6:07:20
本人打工多年,至今一无所获,可以说是一个超级失败的打工仔,在金融风暴的大环境下更加雪上加霜,对工作失去信心,于是机缘巧合之下,向朋友借资在南宁市一新建的农贸市场租赁一铺面。
08年10月就签订了协议书(08年12月16日签订正式合同),本该08年12月市场就要营业的,后来因各种原因一直拖延至今。
合同内容以下:
自2009年3月1日起至2012年3月1日止。租期为叁年,总金额一万五千元。合同规定铺面的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5日内,既2009年1月20日前,试业时间为2009年3月1日之前,签订于08年12月16日。

但是目前已超出规定交付时间达四个月之久仍未交付铺面,期间,本人多次电话及当面询问,均没有合理解释,交付日期也一再拖延。因此,本人于2009年4月初向该公司申请退款,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复于2009年5月10日前可将租金及押金全额退回,但2009年5月10日过后,本人再次电话及当面咨询,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告知要等到真正开业后才可申请退款,可开业之日遥遥无期。

在此期间该公司的处理方式令我很不满意,同时让我对贵公司的诚信产生很大的怀疑,与该公司合作已无信心。加之毕竟是借朋友的钱,这么久没还心里很是不安呀,自己已经完全没办法了,所以才在这向各位请教,望各位好心的朋友可以给我指点一下迷津,我该怎么办???万分感激,谢谢!!!

该公司已经根本违约,你可以以此解除合同,要求退回租金,并追究他们的违约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你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让他们赔偿损失.

天津李律师:出租方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催告后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其赔偿你的损失。
大家有问题可以直接打我电话咨询,号码是我的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