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继承需哪些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4:46:15
本人有一处房产,户主是本人单独所有,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现爷爷已经去世了一周年,此处房产要迁移,其他子女是否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当时爷爷去世时,并未留下遗嘱,所有存款也交由二女儿保管。
目前房产并未公证,爷爷只给了我口头遗嘱,所以我作为孙女,是否已失去法定继承权,二姑姑独占存款,年在亲情也无法追讨,请求法律指导,谢谢

需要公证,你是第二法定继承人,你二姑姑是第一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况对你不利。

房产继承要求先做公证。
你爷爷无遗嘱,他的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至于如何继承,只能由各法定继承人协商,几个人继承、由谁继承、各继承多少份额都可协商,但原则上这些子女的权利是一样的。
存款的继承也同上。

你的这个事情比较复杂,口头遗嘱如果没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证实的话是没有效力的,即便是有证人证实也有不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我想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后,才能给你详尽的解答,你的父亲还健在吗?这套房子你有过出资吗?你还有其他住处吗?你有几个兄弟姐妹?你姑姑拿走多少钱,你有证据吗?

如果奶奶还在,房产的50%是奶奶所有,另50%由爷爷所有的子女何奶奶平分,如果爷爷的父母还在,也要分房。权利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