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52:07
我应届毕业生刚面试一个销售职位,在面试完隔天电话同志我带证件去签定劳动合同。我该需要注意哪些地方?不需要试用?直接签定合同,我也是不是很清楚公司的运作。
劳动合同上要会有写名工作时日,薪资之类的吗?

你当然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双方的一种保障,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如果你属于技术类工种的话,用人单位可能还会与你有一些有关“违约金”之类的约定,网上也有一些劳动合同的版本,你也可以下裁一份参考一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章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当然要签,是对你的保障,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不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合同上是要写明薪资的,而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分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这些劳动法都有规定,你倒不用太担心,明天问清楚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