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指点,补提去年房产税及补缴去年房产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7:37:49
本人新任会计,有两个问题想请教高手:
1、前任会计去年11月缴交房产税900元和土地使用税224元时,只做了交纳税费的处理,没有计提,现应该如何处理?
2、本月交纳本年度上半年房产税630元和土地使用税448元,同时税局要求补缴去年土地使用税224元。又应该如何做分录
不用调整去年的损益吗? 而且如果不处理第一个问题,应交税费的明细帐不平呀!

1、前任会计去年11月缴交房产税900元和土地使用税224元时,只做了交纳税费的处理,没有计提,现应该如何处理?
补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224
已经上交了并编制了会计分录,此时,不做上交会计分录了。

如果有应纳税所得额的话,调整企业所得税。如果经过调整没有应纳税所得额的话,不需要做次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81(1124*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81
可以要求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或抵缴。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4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43
说明:如果经过调整没有应纳税所得额的话,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2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24

2、本月交纳本年度上半年房产税630元和土地使用税448元,同时税局要求补缴去年土地使用税224元。又应该如何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1078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6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448

补交去年的土地使用税的计提会计分录,前面已经讲述,在此不再赘述。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6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672
贷:银行存款1302

简单方法:
由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数额小,其影响今年的损益应该是很小的,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的情况下,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题,补计提
借:管理费用1124
贷: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224

2题,
借:管理费用1302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6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672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