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税,请懂法律及懂税务的高人来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7:32:41
王律师你好!
我现在经营一个小超市,开业没多久,刚刚办理完税务登记证(地税)每月定额交税,都是我主动去办税大厅交付.10月份我去办税大厅交费,大厅拒绝收费,并勒令交完房产税再交正常营业税,而且说10号不交就开始罚款,狠罚...(不理解,由于10.1期间休息,8-10号只有2,3天时间...)麻烦来了.
我的超市是租的房子,房屋产权归房东所有,依照税法规定应该由房东来交房产税,但是我找了房东几次均被告之不管.而且税务专管员让房东去办房东也不去.今天9号,明天就是最后期限.我该怎么办,税务局说要我自己交,大概5000多元,远远超出我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问题一:税务局这样的收缴房产税符合规定符合道理么?该纳税的是房主而不是我承租人,把责任摊牌到我这样的业户是否有点过分呢.
问题二:房主逃税不交我该怎么办,他说当初合同没明确规定谁来交房产税,所以由我负责...我名知道这句话不对,但是人在屋檐下.郁闷!
请帮助我,谢谢!!!
感谢您对我昨天关于房产税问题的回答,现将地税局给我下发的通知书打上,请您看一下.
××超市:
你(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房产税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于2007年10月10日前办理.
一.出租房屋业主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房屋租赁协议书
2 房屋产权所有者的产权证书
3 出租方居民身份证
4 承租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自由房屋野猪提供下列资料:
1 房屋产权所有者的产权证书
2 购置房屋全部的有效发票
3 经营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出租的房屋业主在税务机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后仍不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由房屋承租者交纳.

谢谢,我的问题是这其中的第三条合理么,为什么承租方要交纳不属于自己承担的房产税,还有道理么? 现在办税大厅拒绝收我超市的营业税,并扬言10号后罚我的款.理由是没交营业税,真是个让人笑不出来的大笑话.请王律师帮助并指点迷津!!!感激不尽!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你并非纳税义务人,因此没有义务交纳房产税。如果税务机关要求你交纳,你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