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同,在经营地址注册了一个分公司。分公司没有建帐,税务上怎样申请为非独立核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50:12
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不同,但同城。在经营地址注册了一个分公司。但只总公司有建帐,所有的收入、成本、费用等都记在总公司。分公司未开设银行账户,没有费用发生。在税务上,分公司每月做零申报,但税局的系统中记录的是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但税局说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公司不能单独申报企业所得税,应与总公司合并在一起报,而这又要求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要申请把分公司改为非独立核算需要向税局申请,还要提供总公司为分公司建帐的证明资料(账簿),可是总公司的帐套内根本没有设有关分公司的明细科目。该如何处理呢?

没有设有关分公司的明细科目不是很严重的问题,只不过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你们总公司只要提供注册分公司时报销的相关注册费等凭证,也能说明问题,那又不是假的。
如果税务局一定要你们提供,可以将那些费用挖出来(不是撕原始凭证,只是账面挖),另找本账本单独补做分公司明细账,这叫平行登记明细账(会计制度允许),按照你所说的你们分公司的费用应该不多,补做不是很花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