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镇对有户口居民收取治安费30元,军人费10元。依据是东府办199316号文件。请问这有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55:30
东府办199316号文件即是东莞人民政府办公室1993年的16号文件 。这个文件可以复印或传真吗?收费人员不给复印,只是提供2005年的收费许可证,那对2009年还有效力吗?这个收费是否要每年发了许可证才能进行的?文件上若没有收费时间限定,只规定数额,那每年都收是否合法?

这是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要求复印这个文件,然后带文件到上一级政府对质。如果是过期文件或者是镇政府自己杜撰的所谓文件乱收费,那么你们大可以告发镇政府的违法行为。

广东胡律师:

这个具体还是要这个文件的内容,不过这个费用收得有点怪,你可以到你们当地政府去进行了解。

这是我们这里20年前的做法,于法无据,纯属巧立名目乱收费,东府办怎么会有这种哦那个权力?93年的文件早就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