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竞合犯的附加刑执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32:35
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那如果想象竞合犯所犯得数个罪名中都有附加刑的情况怎么执行附加刑。
比如:想象竞合犯的两个罪名A和B,A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B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那么按照择一重罪处罚该怎么判?
求解,谢谢。
或者说A罪的附加刑也是并处罚金,但罚得更多,假设是30000,那该怎么判?
是依主刑判还是主刑和附加刑各取最重的那个判?或者所有的附加刑都得判罚。 如果是各取最重那个来判的话,我觉得很难比较,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没收财产之间没法衡量。
leiscc,你说的那是数罪并罚中的情况,想象竞合犯并不一定适用数罪并罚。
kaiwen229,貌似你根本没看懂我的意思。我想问的是想象竞合犯有数个罪名要择一重罪判罚的时候,数个罪名中有多个附加刑,附加刑怎么判罚。我要问的主要是附加刑问题,和主刑几年之上、之下没有关系。而且并科原则只适用于数罪并罚,想象竞合犯的附加刑判罚争议很大的。

你列举的A和B这两个罪名的法定刑是有问题的,貌似是从法条上直接弄下来的吧。真正到了定罪量刑阶段,竞合的俩罪的法定刑已经是确定的了,怎么可能还是“以上”“或者”“以下”之类的呢。

正确的处理顺序是:先确定两个罪名,然后判定是想象竞合,想象竞合则则一重处罚,从而确定定A罪还是B罪,最后确定最后的宣判刑。

想象竞合实际上是按照一罪处理的,所以根本不会出现什么刑罚相加的问题。
只有定的罪是数罪的时候,才会出现刑罚的相加。
附加刑是并科原则的,也就是简单相加就可以了。

我明白你想问的问题,但是想象竞合犯的情况下,需要先有了宣判刑,也就是先定了罪之后才会出现量刑问题,如果只是认定属于想象竞合,连罪名都没确定,和谈量刑呢?
所以我认为在没有确定宣判刑的情况下是没有考虑量刑问题的必要的。

呵呵,如果再不行,我就要请教你了。在司法考试中,我的确没碰到过专门研究这种情况下附加刑的问题。我还是个学生,见笑了。呵呵

给你举个例子,甲犯罪,法院经过审判定a和b两罪实行数罪并罚,a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b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这时候才把两个刑罚相加(当然了这里的相加就不是简单的相加了)。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附加刑采用并科原则,(即相加原则),所以不论是被判多少个附加刑,都是相加的~~~
呵呵 因为是很基本的问题所以可以答下 希望对你有帮助哈~~

当然看主刑了,附加刑怎么对比?

看主刑

我想是你理解错了。不管是并科也好、相抵也罢,说的都是数罪并罚的情形。
而想象竞合,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多个不同罪名。对于一个犯罪行为,也只能给予一个处罚,择一重罪判处即可。
如果是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比如犯了AB两个罪,A判了3年,剥夺2年政治权利,B罪判了7年,罚金2万。那么主刑在7到十年之间选择,附加刑相加即可,2年政治权利和罚金2万。

另外补充一点,择一重罪,“重”不仅体现在法定刑上。比如采取爆炸的方式杀人,很显然,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更为严重。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