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32:55
我因右手小指骨折,在医院做钢钉固定手术,手术前在右臂丛神经打麻醉针,打针时那个人问我麻的感觉到哪个指头了,开始是拇指,后来是中指食指,后来再问一直是这三个指头,后来又从肘部扎了一针无名指和小指依然没有感觉,最后还是在右小指做的局部麻醉.手术后右臂基本瘫痪.后经多家医院诊断为右臂臂丛神经损伤.现在已经八个月了.经过多家医院治疗现在已经恢复到肌力三级,但还不能上班正常工作.请问我是不是应该要求赔偿起诉医院,能胜诉吗?希望给我个主心骨,去院方交涉过几次没有结果.
1.就本人情况是否应该起诉医院.
2.起诉胜率有多大?
3.如果起诉重点是什么?
4.手术前有个同意书是否对我的起诉是个不利证据?
5.如果恢复是否还可以起诉医院,不能应该什么办?
6.是否应当先去卫生局讨个说法,如果是应该怎么说?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

1、你这个是得先做“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有了鉴定结果你才能去起诉医院;

2、起诉胜率这个所涉及到的方面很多,你的律师能力,你的鉴定结果,医院那边的辩护能力等等都直接影响到你的胜诉;

3、起诉的重点是你有没有“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结果书;

4、这个不是重点;

5、这个能不能恢复还是得看有没有“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结果书;

6、去卫生局讨个说法的前提还是“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结果书。

你这个情况要起诉医院得先找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有了那个鉴定结果你才能去法院以“医疗事故”起诉这家医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你可以先到医院做个伤残鉴定,再到法院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