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案件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44:20
农民张某有一果园,果子成熟季节,因担心别人偷盗,在果园的周围安装了电网。其妻多次提醒说,这样会电死人的,但张某仍然坚持。某日,三名小学生放学路过果园,为了捉住飞舞2的蝴蝶,不幸接触到电网,其中两名小学上被当场电死。两名小学生的死亡应该由谁负责?从犯罪构成要要件方面应怎样分析张某的行为性质?

一|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并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杀人犯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案中张某符合杀人罪的主体条件。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从主观上面来讲有四种不同的情形:
1、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3、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4、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

从这个案件来看,张某是属于间接故意,电网能够电死人,而且其妻已多次提醒,张某应当知道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但是张某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就是间接故意的心态。

三、犯罪的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杀人罪的犯罪客体是指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侵害了两名小学生的生命权,也即侵犯了杀人罪的客体。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要件是指刑法所规定的、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杀人罪的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张某安装电网的行为非法剥夺了两名小学生的生命,构成了杀人罪的客观方面。

综上所述,张某构成间接故意的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