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54:20
我姥姥于2009.5.23日被一摩托车撞了,事后后肇事者不送我姥姥去医院,却擅自离开现场,当时一位认识我姥姥的好心人,开车追上肇事者,肇事者却说打手机再次离开,等追上肇事者,我姥姥才被送去医院,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此人现已被拘留,请问懂法律的好心人们,我们应该怎么办?肇事者算是肇事逃逸吗?按法律能判几年?民事赔偿能判多少钱?请懂法律的人士帮忙,不懂的请勿打扰!谢谢大家! 补充:肇事者当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无证驾驶!

发生事故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会终身吊销驾驶执照,司机还会根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根据我近几年处理的交通肇事逃逸罪来看,真正按刑法规定判刑的很少,往往都是加大罚款力度,给受害者家属较高的经济赔偿,从而从轻量刑甚至免于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