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产隐私权可否保护贪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2:56:17
假如,A官员被查出巨额财产1000万元来源不明时,他可以说,这个一千万元是一个朋友B寄存在我这里的。那么继续追查B,问B那里来的1000万元?B可说,“中国法律保护私人隐私,这是我私人财产,是朋友赠送给我的,具体哪个朋友我不告诉你。”再问:“就算你得到赠与1000万元,请问你按照偶然所得的20%税率交纳了所得税了吗?”B说:“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里没有规定对赠与征税啊,赠与就是赠与,不是偶然,所以不交所得税”。
这样的话,1、贪官就可以避免了承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了,2、私人可以避免交纳个人所得税,对么?谢谢!
再感谢416612287的进一步回答!
再进一步,是否很多人是经验不够被吓了?那么如果经验老到的人会说:“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哪怕检查院来,他是否可以抵赖让检查机关先拿出资金不合法的证据?只要私人咬定隐私不提供,检察院也拿他没办法?
谢谢哈!

1、私人财产的隐私权不能用于保护贪官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国家工作人员对于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的差额,负有向有关机关说明来源的义务,拒不说明来源的,以非法所得论。
  《刑法》
  第三百九十四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只能说你幼稚。
1、个人隐私不能对抗公众利益,如果确是隐私,只能是纪检机关替他保密(虽然实际做不到)
2、说是赠与要有证明,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获赠?获赠地点?贪官怎么说得出?要与银行记录对照的

可以咬定不松口,这样法院只能判财产来历不明罪,但比起贪污、受贿处罚轻多了。但是,要经得起检查院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只要几天不让你睡觉,很多人精神都崩溃了,只想招供了拉到。

不对

非法所得,不属于隐私保护的!
B可说,“中国法律保护私人隐私,这是我私人财产,是朋友赠送给我的,具体哪个朋友我不告诉你。” 幼稚啊!
国家是有权利知道钱的来源的!要是按你说的,赖昌星也不用逃跑了!
经过调查,钱的来源属于合法的,政法机关会为受调查者守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