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构成卖淫嫖娼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32:43
我认识一个网友我们认识也就是10来天,中间我俩发生了关系但没产生任何的金钱行为,我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之后就很少联系,有时候去网吧上网能见到她就聊会,有天她说第2天要回老家说出去吃个饭,我就带了几个朋友就一起在街边的夜市摊吃烧烤,结果突然有一些警察把我们抓了起来还带了手铐!抓到了派出所,一查结果那女的吸毒好像还涉嫌贩毒,请问着和我有多大关系?我有什么罪吗?警察说我涉嫌和她有性关系,但就算我和她有关系这算什么罪呢?

无罪,也不违法。
第一,刑法上没有所谓的“卖淫嫖娼罪”。
第二,你与她发生性关系时不存在金钱交易,你的行为不属于嫖娼,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警察抓你是觉得你有违法犯罪的嫌疑,查清楚就没事了。

没事的,看来你也不知情。

你和她发生关系时,事先并不知道她的身份,也不了解她的过去,顶多也就是生活不检点,如果明知对方为色情服务者,仍与之发生关系,并且有实质性的(金钱)交易过程,才能构成卖淫嫖娼罪。

小心的艾滋病,不过你不够成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