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构成故意伤害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34:22
您好:
我想问一下 我的妈妈因与她人发生争执,而被她人把两跟手指折断 需要手术 请问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对你母亲的伤势表达我的慰问,祝令堂早日康复

如果是发生争执,你母亲无明显过错的话,你的母亲无论如何是应当获得赔偿的。如果经法医鉴定,你母亲属于轻伤,且对方至少在伤害你母亲的过程中有间接故意(放任结果发生,如明知会打伤你母亲仍继续对你母亲进行殴打或抓扯),他的行为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在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或你们自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仅构成轻微伤,则此案件受《治安处罚条例》调整,你母亲仍然可以获得赔偿。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手损伤中,一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或二节指骨线形骨折;或缺失半个指节;或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掌骨完全性骨折属于轻伤。轻微伤标准请在网上自行查找〈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你自己可以依照以上标准思考下你母亲的伤势是否够得上轻伤的标准,如果够得上,便应按楼上兄弟的说法去做司法鉴定。鉴定的费用由自己先行垫付,如果最终胜诉了,法院支持你们提出的被告支付鉴定费的请求,则这笔钱就可以让对方承担了。

所以,除非你比较确信属于轻伤,贸然鉴定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但如果鉴定结论确实是轻伤,这样的案件自诉胜算比较大。

不知道你们是否已经报案,如果报案的话,不知道派出所现在如何处理,对方是否已被刑事拘留。如果是,你们则可向派出所询问此案件是否会进入司法程序,是否已经将案件转到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如果是,则你们可整理一下自己的诉讼请求,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申请。

如果派出所简单处理,未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而你们按照以上标准,觉得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则可聘请律师或不聘请律师由你为你的母亲代理向你们居住地的区(县)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这样的话,你们需要准备的有:
一、案情证明材料:
司法鉴定结论书
医院的病情证明
派出所的报案记录复印件
目击案发现场的证人的询问笔录(如果找得到的话)
二、司法程序材料
刑事自诉状
附带民事赔偿申请书
委托代理材料:如果你为你母亲代理,可以带上户口本(证明你和你母亲的关系)
请求附带民事赔偿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