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37:38
发生事故后,他们家人扣下了我的摩托车,我拨打了120,并在他们呢家属的陪同下一块将伤者送往医院,在治疗的过程中我怕他们家人打我,我就走了,次日我找到她所在的医院,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
可次日,交警部门打来电话,我去了二话不说就给我铐起来了,不过一会交警就说看我态度不错就给我解开手铐了

你的情况不属于逃逸
交通事故逃逸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逃避事故责任和惩罚;二是致使延误对伤者的救治;三是导致破坏事故现场。你的情况和这三条都不相同。
1、你的摩托车被伤者家属扣下了,车辆在事故现场的控制权不在你的手上,是否破坏事故现场你没有责任。
2、是你拨打120和送伤者去医院治疗的,并支付了医药费,不存在逃避责任和延误对伤者救治的情况。

看来这家人很有点势力啊,在处理过程中你要小心点和耐心点了

不算

不算~~~~~~~~~~~~~~~坚决不算

不算,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在撞人后没有逃跑,而且实施了救助行为,
伤者伤势不严重,
给点医疗费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