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六级因病至残的伤残军人属不属于企业的工伤,享不享受企业工伤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8:25:59

2004年10月1日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公布的军人优抚条例释义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扩大了伤残军人享受工伤职工待遇的范围即: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此,只要是旧伤复发,应该算工伤吧!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把我们病残归为视同工伤,不知是什么原因,我和你一样情况。

不属于。也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