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题的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40:10
原告潘甲与被告潘东,潘西,潘南,潘北是父子关系,潘甲与潘东,潘西共同居住潘甲的四间房屋。潘甲因于潘东发生矛盾,向某法院起诉,要求四被告每人每月给抚养费50元,并要求法院对四间房屋进行分割。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传唤潘东潘西到庭。经过调节,潘东潘西同意每月给付潘东抚养费50元。法院动员潘甲撤诉,没有制作调解书。
问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能否人为地简化诉讼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能人为的简化诉讼程序,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案件。本案中如果原告因与被告达成协议而撤诉的话,法院不需制作调解书,只需制作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即可。原、被告可在庭下书写协议书,但此协议书不具强制执行力,只对协议几方有约束力。本案原告起诉的为四个被告,而法庭仅传唤两个被告到庭,属遗漏当事人,程序违法。

上述案例中,法院没有人为地简化诉讼程序,也就是说,法院是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最简易的办法中可以口头传唤当事人,当即履行的案件或者撤诉的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