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基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6:24:34
感谢相关人士的回答~~!
如能在2008年1月6日回答本人感激不尽~~!
离题太远~~!但很感激
有没有直接在《宪法》中的条文
直接规定的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将宪法和中国的审判实践作为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明文规定,是受我们传统的影响。1982年,我国出台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当时人们的法律观念还相当的薄弱,对一般的法律原理也缺少基本的了解,所以在立法上就明文规定了上述立法根据。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沿袭了这样的做法。而时至今日,人们的法律概念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加强,对一般的法律原理也有了基本的了解,在此情况下,民事诉讼法立法也就没有必要明文规定立法根据。

法律任务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意义在于告诉人们民事诉讼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什么样作用,其具体的意义在于指导民事诉讼法原则、制度和程序的设立。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任务有四项:一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二是保障法院审判权的行使,三是保证案件事实的查明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四是教育自觉遵守法律。其中,前两项任务是最直接的,第三项任务是在此两项任务实现的基础上才可能得到完成,而第四项任务则是各类法律共同性的任务。规定任务的积极意义在于设立法律制度的目标明确,这在法律发展的初期阶段是必要,而实际上,在法制相对发达的国家,法律任务是不言而喻的,不必要在法律中明文规定。我国的法律制度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各项法律制度的任务相对已经比较明确,对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人们也已经有比较充分的认识,因此,民事诉讼法在立法上取消任务的规定时机已经成熟,即民事诉讼法没有必要明文规定民事诉讼法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