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民间借款逾期未还本息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0:18:37
本人于05年6月借给朋友10万元。当时因为其承诺利息率较高且期限仅为几个月左右,月息为4%,借条上没有注明利率及还款期,约定每月支付利息。05年7月份收到一个月利息4000.00元整。因朋友生意出现问题,于是从05年7月就一直未再收到过利息,找朋友还款并答应免除其他几月利息,但是他至今未能偿付。我想到法院上诉,因为利率远远超出法定,请问下我权益是否能得到保护?本金及合法利息能否收回?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高于的部分是无效的。现在你的利息明显过高不会受法律保护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你可以主张合法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