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关于房子继承和拆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56:48
我外公在1970年分了一套公房,门牌号是**村1-1号,后来,老人家于1973年过世,由我舅舅顶了外公了班,由于当时我外婆没有工作,我妈妈和姨妈都还年幼,10岁、5岁,所以房子的户主就写了我舅舅的名字。(问题一,这算不算我外公的遗产?)

1981年,由于该房地处街边,被用来修成了粮店,置换了另一套房屋给我们,我们搬迁到**村6-49号。期间,我舅舅调离原单位,在新单位分了房子,并搬离。

1989年,我妈妈离婚,回到该房屋居住并赡养我外婆。

1992年,我外婆过世,该房就一直由我和我妈妈两人居住。在居住的20年期间,包括五通,房子的修缮等费用,一直都是由我妈妈交纳。

2009年,该房拆迁,我舅舅以户主为由,签署了拆迁协议,拿走了包括拆迁补偿、搬家安置费在内的所有费用,我和我妈妈目前无家可归,请问我们能告他吗?以什么名义告?

房屋居住证上是以我舅舅为户主,有我舅舅夫妻,我妈妈,我姨妈,还有我外婆5个人的名字。
户口上我妈妈是户主,户口上没有我舅舅的名字``
本来拆迁应该是要对应户口的```但是拆迁的人根本就没有核对户口就给我舅舅办了手续``

广东胡律师:

你母亲直接带上户口本及在此公房居住20余年的证据去起诉你舅舅,要求他拿出迁补偿、搬家安置费,以“民事纠纷”进行起诉。

你这个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可据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你舅侵权,也可向折迁办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诉其未依实办事而是形式主义办事,导至你们一家流离失所……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请个律师帮你们打官司,不然依你们的情况,似乎有点难以理顺这其中的法律关系,很难将官司打赢的!

问题一:如果你外公去世前房子没有房产证.那么该房子将为你舅舅所有,而且不能算你外公的遗产.如果房子有房产证,且证上是你外公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是你外公的遗产,应由你外婆继承.
问题二: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只能要求你舅舅补偿你们居住期间就该房子问题上所交纳的费用.
次案的关键在于这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建议LZ最好先确认一下

你们母子属于实际承租人,有获得拆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