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0:45:57
我妈妈现在和另一个男人结婚,因为男人家的房子动迁,所以分到一室一厅,并由于妈妈的关系,政府补贴了10万元。现在男人把10万元现金给他自己的亲生女儿,说是补贴她。接着,房子的绿卡上写了我妈妈一个人的名字。我想请问:
1)房子绿卡只有我妈妈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妈妈比那个男人先走一步,这套房子算不算遗产?那个男人的女儿有没有份?
2)房子可否过户给我?如果绿卡改成我一个人的名字,房子算不算是遗产?那个男人还有没有份?
3)房子过户给我,要办哪些手续?
谢谢各位的帮忙

1.该房原本就是双方得共同财产,男方是第一继承人子女儿都有继承权。
2.如果其他有继承权得人都同意,并且在公证书商亲笔签名有你一人继承,产权就成为你一人,任何人都不能分享。
3.要先通过继承公证。所有得相关人员都要签名同意。
然后凭继承公证书和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
不详可发信息。

1.虽说证上只有你妈妈的名字,但是已结婚过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算遗产,女儿也有的.
2.改成你的名字,就不是遗产了.
3.过户手续去问下当地房管局.

1:绿卡上登记的是你妈妈的名字,按现行法律规定,在你妈妈和继父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是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妈妈先一步离世,该房产的一半为遗产,另一半属于你的继父;关于作为遗产的这一半,应该有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你继父)、子女(你)和继子女(你继父的女儿)平分;
2和3:房屋可以过户给你,但需经你母亲和继父双方同意并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过户给你了,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这样要发生遗产继承的唯一可能就是你去世,你妈妈去世是不会影响房产所有权的

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之能事第二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