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4:01:35
有这样一种情况,家里有姊妹两个,均为25岁左右,有工作,未婚。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单位集资建饭,未交工),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和姐姐的名字。想请教一下为何没有妹妹的名字。谢谢!
(全家人住在一起,现在住的是母亲单位的房子,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
是因为父亲在去世前有赠与协议,或是妹妹放弃继承,或购房时出的钱少的原因吗。谢谢帮助!

还想请教一下:"房产证写的户主与继承并无直接关系。不会影响继承人的权利。"房产证上没有妹妹的名字,继承关系如何体现呢?意思是妹妹取得了等价的货币了吗?

首先,房产证写的户主与继承并无直接关系。不会影响继承人的权利。
关键是父亲去世前是否留有遗嘱,如果没有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分配。
根据你所说情况,继承是这样的:父亲的房子经折价后,一半归母亲,另一半由姐妹平分。例如房子值20万,那么母亲得10万,两个女儿各得5万。
另外,继承与已婚与否并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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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能是父亲不想把房子给妹妹啊,这要看父亲的意愿了。这不存在赠与的问题,是遗产继承。跟其他的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