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房费用入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5:02:27
我公司租房,已到地税代开发票一年租金24000,并由我公司承担房产税1080和个人所得税120,共计1200元,直接交的现金。请教我这几笔怎样入账,会计分录是什么?因这些都是一年的费用用不用做成待摊费用逐月分摊。谢谢。
我初步认为:
1、借:待摊费用-租金 24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
2、借: 待摊费用-房产税 1080
贷:现金 1080
借:待摊费用-代缴个人所得税 120
贷:现金 120
3、以后各月
借:管理费用-租金 2000
管理费用-房产税 90
管理费用-代缴个人所得税 10
贷:待摊费用-租金 2000
待摊费用-房产税 90
待摊费用-代缴个人所得税 10
请指教我这个做法可行吗?
我公司是查账征收企业与房主签订合同为我公司交房产税等费用。 再补充一点房主就是我公司老总的名字,自己的房子自己注册公司,只是有偿使用,要不就该按房产值纳税,那样有点高。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做不太妥当,也许你们签定租房合同时写明了由你方代缴相关税金,所以你们实际租金是25200元。但你在会计处理上要费点心思才好,不然税务检查所交纳的税金这一部分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因为本应由出租方缴纳的,而确由你们缴纳,会认为不合理。你的处理方法最好是先让出租方给你打一个收25200元的收条。借:其他应收款——房租费25200;贷:现金或银行存款25200;挂在帐上,然后你代开票后这样走:借:管理费用(房租金)25200元;(如你想按月摊销的走待摊)贷:其他应收款25200元。另一方法你就是把交税的那部分走在营业外支出,但不能走在管理费用中的。这一部分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仅供参考)

房产税和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企业应交纳,所以不在待摊费用中核算,应在其他应收款中核算,如果收不到房东的款,就只能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所得税清算时,不能税前扣除。

最好更改合同。将合同金额倒算为含税金额,扣除应交的税金后的金额为24000元。这样发票的金额就是含税的,全额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