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的儿子(8岁)在下课上厕所时被同学伸脚拌倒导致骨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9:00:19
请问医疗费、疗养期间的家教费、家长误工费、营养费等应由哪一方承担?

当然是伸脚拌倒的那个同学的家长承担,毕竟是哪位同学不对,难道还要你同事承担吗?
我以前有个同学也发生过差不多的事,也是在有些方面不知道怎么解释。
当时我那个同班同学他在打乒乓球,另一位其他级的同学可能没注意刚好在那边走过。结果,他们打得激烈,把球拍也飞过去了,弄伤了另一个同学的眼睛。争论了不久,同学又说是哪位同学自己走过来的,我又不是有意得,受伤同学家长也会说,但是你现在弄伤我孩子的眼睛。但是,最后是不小心飞球拍那位我们班的同学的家长承担了所有费。
你说你同事的儿子被同学伸脚绊倒,可能那位同学是故意的,无端端干嘛伸脚出来。毕竟小孩子不懂事,不懂分轻重,做这事也是有可能的,这么小,自己控制能力也是有限的。
我相信那位伸脚的同学的家长,最后会明白,自己的孩子不懂事做错,会答应赔偿的,当吸取教训。

如果我答得好,请加一下分。

学校和那个学生的家长。

当然是那个同学的家里。但是,你同事的孩子,看症状的话,应该有缺少钙的迹象。建议去做个全面的检查。

小孩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应该由他的法定监护人(即他的父母)来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在学校发生学校也有责任,应该由学校和家长各分担一般费用.

我觉得应该是对方付.虽然小孩不懂事,没有法律义务.但是作为一个孩子的家长应该主动提出赔偿.人要将心比心么.

学校和那个家长各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