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上关于专利许可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18:45
甲该如何获得乙丙之间存在交叉许可的专利技术?
甲是中方,而乙丙是日本国企业、该专利技术也是日本专利时该怎么办呢?
好一定加分!
先谢谢了

感谢二位大侠!

你的这个问题是关于知识产权的,而该知识产权和享有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不处于中国境内,因此,该情况要先由国际私法来确定,该专利的许可协议该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主体:具有中国国籍的法人企业甲和具有日本国籍的法人企业乙丙;
客体:乙丙企业所享有权利的知识产权;
内容:企业甲想要取得乙丙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
一般情况下,你要想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必要要和对方签订关于该专利的许可使用协议,对方作为外国人一般会选择适用其所在国的法律,会对其更有利,但是中国和日本均为TRIPS协议的缔约国,所以你是受到国民待遇原则的保护的。
而对方是2个企业法人主体的话,你可以把他们作为拥有该知识产权的共同主体来对待,签订协议。
至于商业谈判和具体协议内容,你一定要请专业人士来帮助你了。

交叉许可的专利一般是由于A专利是在B专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A专利同样也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为鼓励创造发明而进行的交叉许可。如果已经交叉许可,这是两个专利人之间的事情,与第三方是无关的。
如果要取得专利权,根据你要用A专利还是B专利,假如你要用A专利,那就与A专利的持有人申请并协议即可。你也可以向B专利的持有人申请,因为这时他们是互相许可使用的,互有使用权。
如果中方的产品只在中国销售,只需处理好中国的专利事项即可。专利的保护是有地域性的,比如,如果持有人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参加相应的国际专利保护,就可以直接使用。日企或国企,只要是中国领土上的活动就受中国法律的及中国已经参加的国际协议的制约,是没有多大差别的。

——仅供参考

你把案情说的很乱,看不明白

你把事情先说清楚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