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换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1:28:07
我是四川会理县人,两年前和邻居调换土地,双方写有字据并按了手印,在08年初镇府征收了他家换给我家的一亩七分地,值五万多点,他家反悔不干,后经村上乡上调解,并下达了调解协议书,土地调换受法律保护,并判我家赢,但他家不服又不上诉,土地款在镇上已经八个月了,乡镇府不把土地款付给我家,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此纠纷?如何才能拿到属于我的土地款?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类似的问题较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你们两家虽然签有书面协议,但协议里面可以并未涉及到被征用的补偿问题。对方很有可能会说你们的互换只是上述第四十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相。

有鉴于此我给你提两条建议:1、各让一步,将被征用的土地补偿分一部分给对方,你家原来换给对方的土地让他等同给他家补偿的面积还一部分给你家。并重新签一份协议,重签协议象类似的问题都要签细致一点。2、你直接起诉到法院,看法院怎么判决。当然你起诉的对象可以是对方,也可以是村委会,不论你起诉的对象是谁,法院都会有一个裁决书的,或者有一份调解书,到时按裁决书或调解书执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