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10年离婚有关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53:57
结婚前夫有住所(与亡妻所有),存款金额不明,
结婚8,9年后夫住所拆迁有一定的赔偿额,夫用赔偿金以儿子的名誉买了商品房(夫有1男1女都以成年工作)
夫的父母死后房屋拆迁有赔偿,赔偿款与哥平分
现在夫妻之间出现问题提出离婚,不知道在财产的问题是如何分割

结婚前的财产,双方结婚8年后全部都被列为共有财产(有些年限少一些,但是最长的是8年,包括房子,就不详细列明了),而结婚后得到的财产直接列为共有,所以按你的情况应该全部列为共有财产,离婚的话平均分割.

只能得到婚后财产的一半,只有婚后的才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