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割中的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15:49
我父母离婚后,我父亲又娶了。然后我父亲几年前去世,留下房产两套,我现在要起诉分割遗产,可是她(就是我父亲现在的妻子)说有外面有欠债,请问,我要不要承担债务??????????谢谢

你好,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你可以起诉要求分割你父亲的遗产。但是,如果本案中的债务确是你父亲和继母因夫妻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则先要以两人的共同财产偿还该债务,而后在按照法定继承,由你和继母共同分割你父亲的个人遗产。

  你所说的“你要不要承担”不准确,直观上看,你不是该债务的承担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承担该债务的遗产有一部分将来属于你所有,所以你也要承担。

  当然,以上情况仅限于遗产分割前该债务的债权人主张的情形。如果遗产分割后债权人主张的,只以你实际继承到的遗产份额为限承担该债务,超过部分你可以不予清偿。
  见以下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解释》62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偿还。
  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如果要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就必须要承担你父亲的债务.不过你必须要喊她拿出要法律承认的债务合同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