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44:04
我是2009年2月份出租给一个福建人,每月1800元, 但我5月份回老家一趟,没收房租 然后对方来短信说6月份直接交2个月的房租,我们是有签合同 昨天联系时 说今天过来收房租,我老公今天去收房租时候他们已经搬走了,而且还没有付5月份的管理费,现在电话联系他们不接,他们就托付给他们的朋友,说房租在押金扣,那我应该怎么办?
我们的合同明年到期,押金不够相差1000元左右

问题是,你们的合同什么时间到期?押金是否足够支付房租?你们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违约赔偿责任是什么?可以起诉。

你当时留了多少押金啊,够不够欠的房租和管理费啊,如果够的话,就从押金里扣吧,如果不够看看差多少吧,差的不多的话就那样吧,租房子的事情就是纠缠不清的,另外你租房的时候应该让他们先交一个季度或者半年的房费啊,不能一个月一收的,那多麻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