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伤残有责任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1:38:42
A交过阳光保险公司的交强险,
A与B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为五五,
当B被评定为伤残以后,
B的治疗费用在11W内的,是由阳光保险赔付而不看责任承担的吗?
B未交过保险

如果只是双方事故,且A方有责任,那么B方的损失应先由A方交强险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付。
交强险赔偿只分有责无责,不分责任比例。有责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无责只承担无责赔偿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所以,只要B方的治疗费用单据正规齐全,符合规定,就应该由A方交强险全额赔付。

1万的医疗费,其余部分五五分,自己承担
11万伤残补偿,误工,护理,住院伙食补助等,多出部分五五分,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