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和代位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31:39
我父亲不幸在2000年因交通意外去世,留有一件厂房。我奶奶在2001年去世(我爷爷在我出生前就已经过世),我父亲有两兄弟,我有一个妹妹,现在我父亲留下来的厂房应该是怎么分的。是我母亲占50% 剩下的50%是我,我妹妹,我母亲,我奶奶分吗? 我奶奶不在了,那我奶奶的那一份是应该怎么分的,今天去公证处是说我奶奶的那份是由我大伯一人继续的,这样对吗?还是应该由我大伯,我和我妹妹(代位继承)继承?

1、该财产如果是在你父母婚姻期间所得,为共同财产,一半为你母亲的,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

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你父亲的遗产应由你和你妹妹、你母亲、你奶奶四人平均分割。

3、由于你奶奶在你父亲去世后遗产分割前去世,你奶奶应取得的份额和她的其他遗产如果没有遗嘱,也是按法定继承,由其子女平均分割。
由于你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那么你父亲应继承的份额就由你和你妹妹代位继承。
对遗产继承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1.确定厂房权属,是婚前财产、共同财产、还是他人财产;
2.婚前个人财产的,由你母亲、你、你妹妹、你奶奶平均分配;
3.婚后共同财产的,按照你说的办法分配;你奶奶那一份你和你妹妹有代位继承权,也就是你和你妹妹与你大伯各占50%;
4.他人财产的,不属于你父亲的遗产,按照所有人不同分别处理;

母亲占50% 剩下的50%是你,你妹妹,你母亲,你奶奶分

你奶奶那份,如果留有遗嘱那么按照遗嘱,如无遗嘱,就是你和你父亲的两个兄弟一起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