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事故中处罚的官员都是副职,比如说副局长什么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01:54

在事故中处罚的官员都是副职的原因:
  1、我国行政追责习惯性做法是“谁分管,谁负责”,既然副职分管,出了事,那就由副职承担责任。
  2、我国2004 年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规定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造成连续或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职。该文附则专门解释“主要领导责任”,是针对“直接主管的工作”,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而“重要领导责任”,是针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这往往对应为,某部门分管的副职,是主要领导责任,而主持全面工作的正职,是重要领导责任。

这是官场的规则,就连近些年“三鹿”“火车脱轨”等等公共突发事件都是处罚的副的.要是都撤了以后的日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等有人开始接手了,正的也差不多了.

正的谁敢惹?只能拿副的定罪
在这正的不管这一套
副职负责这方面

嘘,心里明白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