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可否提折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1:55:32
我公司接受另一家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请问,固定资产原价是20万元,按75%提折旧,入账价值是15万元,低值易耗品是否也可以按折旧后的价格入账呢?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主要方法有:
  1.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全部一次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或易于破损的物品如玻璃器皿等。采用这种方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时,其最高单价和适用品种必须严格控制,否则会影响各期产品成本负担,以及影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防止损失浪费。
  2.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亦称五成摊销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50%(五成),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低值易耗品报废以前在账面上一直保留其价值的一半,表明在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占用着一部分资金,有利于对实物的使用进行管理,防止出现大量的账外物资。这一方法适用于每月领用数和报废数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如果一次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数量很大,为了均衡产品成本负担,也可将其摊销额先列入待摊费用,而后分期摊入产品成本。

  任何方法的使用都是附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但所用的方法不能随意变动。

低值易耗品不计提折旧,可以五五摊销或一次性摊销。

按照对方账面价值入账,但价格不公允的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可以折算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