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劳动仲裁,但对方以种种理由 没有按时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5:09:13
我本要求对方支付的款项是有20000左右的,但和解为12000多元元,说好七天内打到我银行卡上的,可是对方要帮我交保险,并从中扣除,而且要我去公司取现金。我没有同意。已经迟了好久了,我有哪些措施可以用,谢谢大家

仲裁的调解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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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