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构成贪污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43:27
我是一个农民,在1983年,第一次分土地时,我分得1.67亩。当时采用步子测量法,不准。在2006年,开发商要占地,村委会重新采用测量法,测量村民每户所耕种的土地,采用皮尺测量法。测得我的土地是2.23亩。并且成立协调小组,让我参加,共11人,我其中一员,其作用是协调村委会和开发商关于占地和土地补偿费用一事进行沟通。我就去了一次,在没参加。第二次乡政府和村委会再次共同重新组建协调小组,又有我,我没去。规定二次不去就自动退出,土地赔偿一亩55000元。我得到122650元。现检查机关以我贪污罪起诉,对吗?

1、是否构成贪污罪,要看案情定,是否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2、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贪污是个职能犯罪呀,主要针对机关公务人员或者企业领导人员而定的.
你一个农民,贪的哪门子污呀.真是天大的笑话.你们那的检察院是都中了猪流感了吧,不过听说这个病不会让脑子变的这么笨的呀,难道是变种?
不开玩笑了,不过看的出你所得的赔偿款确实有问题.实际测量土地面积是多少,开发商就应该赔多少钱,这是没错的.谁来说这都没问题.问题出在83年分地的时候你应该分1.67亩地,后来为啥会多出近半亩地来.当然你会说当年条件简陋,量的不准,但是就有人会说,你们这是在合伙向开发商多要赔偿款,才会多出这么多的,说你们是在测量时做了手脚.
所以说,打官司,最重要的证据.你就要多准备一些证据出来.比如当年分地时应该用土地使用手续,开发商与你们签定的赔偿合同,还有很多证据,你最好找个律师问问.
反正怎么着你这也不算是什么贪污的.

要起诉也是以非法占有起诉

检察院吃大便啊!根本算不上贪污.你们那个地方是不是很落后啊.你可以告到法院.

你并没有非法占有、也没有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