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自己的驾驶证行使证从身上拿出来给我..我把别人的车开走,会判罪嘛.会是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1:43:09
希望大家能快点告诉我.谢谢.
一个朋友和他的另外一个朋友结伙去搞别人的摩托车.没用暴力打摩托车司机.司机把自己的驾驶证跟行驶证交给了我的朋友.然后朋友拿着那个摩托车司机的驾驶证跟行驶行证开着摩托车走了.但是摩托车司机报案了.我那朋友被警察叔叔抓了.严重吗?会判抢劫罪吗? 假如找到摩托车的司机.摩托车司机不再起诉我那朋友法院还会判罪嘛?

无证驾驶.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左右.
假如你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顶多就是上面的出发了,算重的了已经!
发生大事故,如果死人的话,算交通肇事罪,可能刑事拘留 ,判个3 5 年的把.

那摩托车司机神经病还是下贱?为啥把行驶证驾驶证摩托车都给你们了?
你们傻还是警察傻?

足够以抢劫罪定案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没有暴力情节,也没有啥严重情节,如果是初犯,三年上下吧。找个好律师,1两年还是有可能的

这已经属于抢劫的范畴,抓了没钱请大状,那警察叔叔会请你吃3-5年的免费皇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