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的初期宣布的.阐述资产阶级社会基本原则归纳性文献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2:23:13

《人权宣言》:全名为《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人权宣言》:全名为《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法国大革命中的重要文献。1789年7月9日,根据穆尼埃的建议,制宪会议着手起草《人权宣言》,8月26日通过。宣言以美国《独立宣言》为范本,从18世纪启蒙学说出发,宣布:“人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自或经过代表参与制订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并宣布代议制和三权分立。宣言是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和等级制度的旗帜,对法国革命具有伟大的推动作用,对封建专制制度尚占统治地位的欧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宣言所标榜的平等原则,只是反对基于出身不同的不平等,但确定了基于财产条件的不平等。法国1791年宪法以《人权宣言》作序言。这部宪法取消了等级,却把公民划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凡不符合财产规定的消极公民,都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正好说明了基于财产条件的不平等。

  法国人权宣言(1789)
  ……
  国民议会在主宰面前并在他的庇护之下确认并宣布下述的人与公民的权利:
  第一条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
  第二条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第三条 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第四条 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
  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迫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或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第七条 除非在法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