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社保从外地社保欠费6个月转入大连时,大连不能接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29:00
我原来在吉林工作,在大连的一家私企工作,但没有交保险,保险关系仍在吉林。08年以人才引进的方式户口进入大连,后来从大连的这个单位辞职,09年4月把档案挂在了大连人才中心。今年5月想把保险关系转过来,在人才交流代交保险。
回吉林办理保险转出手续,在吉林时社保交到08年12月份,转出时我问办事员,我用不用把保险交到09年6月(因为大连是提前一个月办理接收手续),办事局说不用,到大连去交就可以。
我就傻呼呼没在吉林把保险补上,拿着开出转移函到大连,大连方面中间有欠费,不予接收。我回头给吉林方面打电话,吉林说,已经开出函没法回去补交,因为我已经属于吉林了。
大连说,可以办失业证,把档案转到劳动局去,以个体灵活的方式交上。
我今年31岁,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考事业编或公务员(很可能不会)。我想咨询好心的人们,把档案转到劳动局对我的干部身份有什么影响,退休时在待遇上会有什么不同,在漫长的未来会不会因为干部或工人的身份有什么不同?
我该怎么办?

到底是不接受啊 还是接受啊但是先要去补啊
补是对的,是这样要求的,你可以要求去人才交呢,人才也可以以个人身份缴纳保险

至于你担心的干部和工人身份,现在对这个的影响已经不是太大了,但是或许会在关键的时候有什么影响,这个是不能说的,呵呵

你的转移函上面写的地址是哪里,如果是大连社保,去问问,是不是可以在人才交,不过,我估计可能性不大了,如果不能,就只能是在个体缴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