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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55:58
我妈妈在小学门口开个小的文具店,学校里的学生向我妈妈借钱 就借给他了 临近放假 找他还钱 结果他的前两天喝了酒还叫其家人到我妈妈店上 砸店 还把我妈打伤 两个大男人打我妈一个女人 把她打的到处都是伤 , 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所长说是我妈妈不该借钱给小朋友 是她的错 对方没错 。对方还说只赔偿几百块,要他多赔钱的话 我妈开一天店 他就砸一天 还说就算告他也没用 他们家有的是钱, 请问该怎么办
真的很着急 麻烦好心人帮忙解答 一下 谢谢 !!! 非常感谢!!!

这里有两个关系需要分清
1.借款关系
2.故意伤害
你妈妈把钱借给小学生,在法律上并没有过错.你妈妈有权要求对方归还。
对方的故意伤害行为虽然是因借钱的事引起,但在法律上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因为你妈妈把钱借给小学生而否定对方的故意伤害责任。这是两个问题,不能混在一起。那群派出所的估计也就是一群脑子被门逢给夹过的流氓而已。
现在你要做的事就是:
1.向对方父母要求归还欠款
2.向故意伤害行为人要求人身伤害赔偿。
3.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先向110报案。要求 公安机关以“故意戏坏公私财物”立刑事案件。否则你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