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给我买社保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10:41
到公司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试用期已过。第四个月发工资前,老板找谈过一次,他不说重点,然后有别的事没有谈完,第四月老板一声不吭没加工资。我去找老板,老板说要签合同两年,公司给你交社保,最多给你工资加300,社保公司部分个人部分全你自己交。我质问他试用期后一月理应加工资,老板确说要确定长期劳动合同关系才可以考虑给你加工资,最多也就是300.
来之前,他说公司都是从千把块做起,过了试用期再调工资,很多老板都是这样模糊地吧。不合格就请直接叫我走人,合格了就不应该是这个搞法吧。不懂老板的意思
来之前,他说公司都是从千把块做起,过了试用期再调工资,很多老板都是这样模糊地吧。不合格就请直接叫我走人,合格了就不应该是这个搞法吧。不懂老板的意思
肯定不合理
这样还不如不交
那看他怎么和你签劳动合同了
如果劳动合同上签的是1300就不合理
如果劳动合同上签的还是1000,那你好象就没法举证了
工资高低,这是你和公司的约定,但社保公司交纳部分必须是公司交纳
所以在劳动合同中要约定清楚工资
公司完全可以实际上把这300拿来交公司部分的社保金 最后发到你手里的钱连1000都不到
如果约定是1300,是否到了你所在当地社平的60%,如果达到,就以1300来交,如果未达到,就以60%来交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也应该交社保,个人部分应该是自己交的,公司部分应该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老板不是那么好当的,不要太苛刻了啊